近年来,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建设快速推进,林业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的重要资源资产。黑龙江省集体林地面积超过1800万亩,基本上已全部明晰产权,已确权发证的集体林地面积为1782万亩,全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潜力很大。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既是有效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银行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开辟新的业务增长和盈利空间的重要领域。
人行哈尔滨中支党委书记、行长王迅表示,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经济主体的合作对接,加快完善相关信贷政策,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黑龙江省林业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及覆盖范围。对于黑龙江省已经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或正在试点的地区,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稳步推行林农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全面评估,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覆盖面。要深入研究并完善贷款流程,寻找既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又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提高贷款可获得性。与此同时,要根据林业的经济特征、林权证期限、资金用途及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形成一整套规范、高效、便捷的业务流程,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二是不断加大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创新力度。要针对林业经济主体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不断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对林农和林业企业拥有的各类集体林权资产纳入抵押担保品,为各类主体提供融资支持。要积极创新抵押方式,将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相结合,合理开办林权与其他产权组合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发展“林权抵押+保险”的银保合作业务,提高贷款主体信用等级和贷款额度。
三是搞好与林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对接。各银行机构要加强与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沟通对接,全面摸清其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可建立授信意向并提供财务辅导和信用培育等相关金融服务。要因地制宜开展信贷产品创新服务,针对不同林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设计信贷产品,切实解决林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及其他方面的金融服务要求。 |